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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检察院: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7-04-2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任倩)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防止执法办案受到权力、金钱、人情和关系干扰,近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和高检院《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检察纪律要求,出台《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请托报告制度》(试行)。

  该制度详细列举了在检察官办案工作过程中需要请托报告的八大情形,还提出了检察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严守检察纪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准与案件当时人及服务对象进行非正常途径联络或交易等一系列相关要求。

  制度出台后,沭阳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制度》精神,旨在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公正的履行职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升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抗干扰能力,着力创建良好的依法办案环境。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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