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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法院结合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7-05-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任万民)2017年5月18日,和静县人民法院结合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和静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万生通报了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奚晓明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弃党的宗旨,置个人私利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与亲属大肆收受贿赂,影响极为恶劣,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的形象。对奚晓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无论什么、无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历惩处。

  王万生要求全院干警要从奚晓明案件中汲取教训,以此为诫,警钟长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据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2月16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奚晓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奚晓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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