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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消防检测公司出售被查封房屋 阜康法院: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19-08-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黄爱玲)近期,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李某诉某消防检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消防检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李某购买某检测公司从开发商处抵账房屋,李某支付大部分房款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得知所购买的房屋系被人民法院查封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李某随起诉某消防检测公司,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某消防检测公司出售被查封房屋致使李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判决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由某消防检测公司返还房款,并赔偿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法官提醒: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不能出售的,需要等法院拍卖或者解除査封才能正常交易。

  1.商品房买卖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既然是被查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不能正常交易。

  3.被执行人私下出售被法院查封的房产,收取房款后不履行生效截判文书义务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栽定罪。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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