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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魏传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11-05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魏传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于2019年9月17日交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传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魏传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传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中国检验检疫学会(2018年12月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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